(一)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,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、管理与运营提供服务保障。
(二)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研究,为全市工业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工作支持;负责承接市集体所有制资产管理以及电力、节能监察等执法工作;负责工业招商引资、对外合作等工作,协调落实招商引资项目,做好相关服务工作。
(三)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评估、论证和咨询,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提供电力、能源、环保、无线电等服务。
(四)负责智慧城市、两化融合等信息化推进工作,促进大数据、互联网、云计算等新兴产业发展。
(五)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电子政务和门户网站运维保障工作;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、专家库建设管理与应用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。
(六)承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工作。